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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
责任说明 

若发生车辆出险,您需按照有关保险责任、车辆违章、事故处理的相关说明进行处理:

保险说明: 二加一租车为租赁车辆购置了相关保险。若车辆在租赁期间出险,客户可享受下表中列明的相关保险保障(具体投保险种需以生效保单为准),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权益及损失赔偿分担列表
保险种类 保额 承租方需承担 保险公司
及二加一
责任需承担
备注
车辆损失险 新车购置价 车辆损失中的绝对免赔额2000元 绝对免赔额以外的100% 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其他保险事故导致车辆本身的损失。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 20万元 事故损失中20万以上部分的100% 20万元以内部分的100% 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
全车盗抢险 新车购置价(或续保折旧价) 20% 80%
保险免责部分条款有:
1. 行驶证,附加税证丢失,各扣除当时 车辆折旧价的0.5%免赔责任;
2. 车匙丢失扣除当时 车辆折旧价的5%免赔责任。
全车玻璃单独破碎险 新车购置价   100% 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单独破碎造成的损失。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

车上人员责任险(乘)

1万元 事故损失中1万以上部分的100% 事故损失中1万以内部分的100% 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车内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
车身划痕险 5000元 30% 70%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
保险公司认定不予赔偿的事故损失 5000元 100%   即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 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 由客户全额承担。

 服务说明

 (1) 若车辆在事故中损坏需要修理,客户需:

a.垫付维修费用(二加一租车向保险公司实现理赔后全部或部分返还);

b.支付车辆停运损失;

c.支付车辆贬值损失;

d.支付上表列明客户赔付额度内的损失;

e.承担上表列明的保险责任额度外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2) 若车辆被盗抢或报废的,客户需支付租赁费用直到公安部门立案或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

(3) 鉴于国家对车辆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以及交通事故对于车辆商业保险费率的直接影响,若车辆于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客户需向二加一支付相当于事故财产以及人员伤亡损失总额20%的违约金。 车损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客户还应向甲方加付相当于车损20%的车辆贬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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